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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12-11         浏览次数: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宁师大〔2025〕46号)、《南京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本学院学科特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导师

招生专业和招生导师见《章程》和通知。

二、申请条件

除符合《章程》中规定的“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不接受跨学科或类别报考;

2.硕士阶段核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专业排名前20%;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SCI或者CSSCI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

三、报考材料要求

提供的成绩排名以及科研成果材料,考生须明确列出材料清单。考生将这些材料放在《章程》规定的材料之后一并装订,并在《章程》规定时间前提交学院。

四、材料初审与名单确定

审核原则:学院成立材料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硕士阶段学业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质量、科研创新潜力、研究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价。

名单确定:初审通过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章程》中学院招生计划的50%。

五、综合考核

组织形式:学院成立由不少于5名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综合考核成绩。

考核形式:以公开答辩为主,包括研究计划陈述、专业问答和外语能力测试等环节,重点考察学术素养、科研潜力和外语运用能力。

六、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招生名额与意向,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

七、其他说明

考生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拔资格。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选拔安排调整,学院将及时发布通知,请考生关注学院官网。

本年度硕博连读选拔工作接受学院纪检小组全程监督。

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南京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及《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025-83598557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500号楼220研究生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

2025年12月11日